|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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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2010年3月5日,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東科瑞天誠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誠”)將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50萬股質押給煙臺安林果業有限公司(“安林果業”)作為借款擔保。(詳見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0-006號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科瑞天誠函告,獲悉科瑞天誠于2010年10月29日將上述質押給安林果業中的650萬股以及該650萬股因中期轉增所增加的455萬股合計1,105萬股全部解除質押。 科瑞天誠于2010年11月3日將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52萬股質押給華能貴誠信托有限公司作為借款擔保,借款金額為1億元,擔保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 上述關于股份解除質押和重新質押的手續已分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質押期限自辦理重新質押之日起至辦理解除質押之日止。 科瑞天誠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0,200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27,200萬股)的37.5%;本次解除質押的股份數為1,105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4.0625%;本次質押的股份數為652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397%;累計質押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9,629.7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35.40%。 特此公告。 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