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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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2009年9月3日,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東科瑞天誠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誠”)將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250萬股質押給法國興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國興業”)作為短期借款擔保。(詳見公司于2009年9月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09-033號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科瑞天誠函告,獲悉科瑞天誠于2010年8月31日將上述質押給法國興業的250萬股解除質押,并于同日將解除質押后的200萬股再次質押給法國興業作為短期借款擔保,借款額度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 上述關于股份解除質押和重新質押的手續已分別于2010年8月31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質押期限自辦理重新質押之日起至辦理解除質押之日止。 科瑞天誠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000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16,000 萬股)的37.5%;科瑞天誠本次將250萬股解除質押,并再次質押200萬股,再次質押的股份數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25%;累計質押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5,421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33.88125%。 特此公告。 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九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