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5-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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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醫院在收取了患者一個大項檢查費用之后,將不得再以分項費用的名義重復收費。昨日,發改委等三部委發出《關于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遵照執行同步發布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增加收費。業內人士分析,三 部委此舉除杜絕當前存在的以子項目名義重復收費的問題外,還意在通過厘清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未來醞釀提價的醫療技術服務項目,為醫改屢屢提及難有實 質進展的“醫藥分家”做基礎性制度鋪墊。 做檢查須“一次性”收費 《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中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在2001年版和2007年版基礎上,結合各地醫療價格項目實施修訂形成。不得拆分收費、不得擴容收費是昨日《通知》中的核心內容。 《通知》明確,新版項目規范是各級各類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收取費用的終極項目,各地既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分解收費,更不得以新設備、新試劑、新方法等名義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于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更是要求嚴格控制其品種和數量,盡量將一次性醫用耗材納入項目打包收費。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要對本地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清理規范,并做好新舊項目價格水平銜接,要在2013年年底前向社會發布允許在本地區實施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等具體實施意見。 不得分解限制醫院“自由發揮” 據了解,我國現行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管理,是由國家制定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再由各地根據本地的情況,自行制定醫療服務項目以及價格,正是由于現階段各地對醫療服務項目的界定并不明晰,診療過程中,收取患者大項費用的同時,再拆分收取分項費用屢見不鮮。 剛剛進行過孕前檢查的吳女士便告訴記者,自己在檢查過程中,不但被要求繳納900多元檢查費用,檢查到B超時,又被加收了相關的分項費用。而部分醫療機構 更是將分項費用征收發揮得“淋漓盡致”:如此前被曝光的對留置針費用的收取分解為,留置針、留置針膠帶、留置針敷貼、套管針等四五個項目同時收取。 北京市兒童醫院院長倪鑫也坦言,以前雖然也有一定的框架,但是各個省份對于自己省份的醫療價格服務項目可以依據本省的情況改變醫療價格服務項目的內容,F在提出不得分解,其實是進一步控制了各個省份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上“自由發揮”的空間。 為破解“以藥養醫”鋪路 除了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之外,發布此《通知》也被看做是醫改的又一大動作。 《通知》中明確指出,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是貫徹落實醫改的重要內容,是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重要措施改革,對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 制、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具有重要的意義。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地區,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在不增加群眾負擔的前提下,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 技術服務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 在倪鑫看來,嚴格控制新增項目,目的在于控制老百姓看病花的錢,對醫院在提供醫療服務的項目進一步規范。此外,嚴格控制一些設備、技術的服務項目,這樣可以讓醫務人員診療費提上來,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是取消醫改深水區“以藥養醫”的一個體現。 不過,倪鑫也表示,在規范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同時,也應該盡快調整醫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而且對于一些新技術,應該視情況而定。“希望盡早調整醫務人員 的醫療技術服務費用,現在的物價都這么高了,而有些醫療服務價格標準還是1995、1998年的。此外,在此次新版的出臺,可能會對一些確實需要的新技術 產生一些影響,因為不允許增加或者控制收費,許多研發新技術的廠商就沒有積極性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