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4-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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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江瑛: 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四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前段時間很多朋友在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改由衛生部管理,新聞發布會是否照常進行,今天這個新聞發布會就是給大家的最好回答。因為我們知道,食品藥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作為政府的權威部門及時地發布相關信息是一個重要的職責,所以我們的新聞發布會不會停止,而且還會越來越規范,發布的內容越來越豐富。 今天在發布已經公布的兩個主題之前,我想發布一個重要的通告。 2008-04-08 09:51:09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對部分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為了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出口管理,根據《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的安全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準備會同有關部門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出口實施目錄管理。具體監管的辦法,我們會在以后的通知中下發。 從通告下發之日起,對部分的藥品和保健食品、醫療機械產品進行調查。列入此次調查的產品有如下幾種: 硫酸慶大霉素、 阿托伐他汀及其鹽、西地那非及其鹽、奧司他韋及其鹽、各種頭孢菌素及其制劑、人生長激素及其制劑、甘油(原料藥)、肝素及其鹽和制劑、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劑(包括雙氫青蒿素、青蒿琥優酯、蒿甲醚等)、用于治療勃起功能障礙或增強性功能的中成藥和保健食品、葡萄糖測試條、安全套。 凡是生產上述品種,并且沒有取得該品種藥品批準證明文件或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企業,均應認真的填寫下發的調查表,如實填寫情況,報送生產企業所在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查的截止時間是2008年5月30日,這是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的一個通告。 2008-04-08 10:01:05 下面我們發布今天第一個主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建立全國統一的藥品電子監管網絡。 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利用現代化的科技手段,不斷提高監管的水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在去年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藥品電子監管,建立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網絡,逐步實施藥品“電子身份證”監管制度。 根據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分類、分批對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國家局制定公布《入網藥品目錄》,將已批準注冊的藥品列入《入網藥品目錄》,并統一納入藥品電子監管。凡生產、經營《入網藥品目錄》中產品的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入藥品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中的品種在上市前必須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 2008年首批《入網藥品目錄》品種為血液制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即2008年,要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實現對血液制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重點藥品的生產、經營情況實行實時監控;將目錄中已批準注冊的藥品生產、經營納入實時監控,這些重點藥品在上市前必須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這就是藥品的電子標簽,也是藥品的身份證。 對于列入重點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賦碼入網,上述重點藥品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