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1月21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截止2011年1月21日,應參與表決10名董事,實收10名董事書面表決票。經統計,通過以下決議: 一、贊成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授權董事長和總裁進行2億元以下金融股權投資的議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