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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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南漢森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1年1月21日公告《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劉仲華)》中,第十九條原內容為"本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表述有誤。 2010年下半年劉仲華先生因工作原因錯過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安排的獨立董事培訓課程,暫未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已報名參加中國證監會授權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辦的第三十三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公司將于此次培訓后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換屆等相關事項,敬請投資者關注。 公司董事會對此工作失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致以歉意。 特此公告。 湖南漢森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