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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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江蘇恩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召開的2009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批準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自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計算,具體期限為自2009年12月9日至2010年6月8日(詳見2009年12月10日《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相關公告)。 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將4,000萬元資金從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轉出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在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6月4日期間(期限沒有超過6個月),公司對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資金運用情況良好。 2010年6月4日,公司已將4,000萬元資金全部歸還并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至此,公司本次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已全部歸還完畢,并及時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蘇恩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六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