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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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郵件形式發出通知,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以現場會議加通訊表 決的方式在臺州國際商務廣場 A 座8樓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九人,實際參加董事九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會議由董事長羅煜竑先生主持,經過與會董事的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購買土地資產的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擬以自有資金競價購買位于浙江省臨海市東部區塊南洋涂(浙江省化學原料藥基地臨海園區內)一宗面積為296,506平方米(約445畝)的海域使用權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權)。具體內容詳見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于擬購買土地資產的公告》(公告2010-040)。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