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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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應當在業績快報對外披露前,對業績快報進行審計。在審計業績快報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是否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 2、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是否合理,是否發生變更; 3、是否存在重大異常事項; 4、是否滿足持續經營假設; 5、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風險。 第三十條 審計部在審查和評價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公司是否已按照有關規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包括各內部機構、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和報告制度; 2、是否明確規定重大信息的范圍和內容,以及重大信息的傳遞、審核、披露流程; 3、是否制定未公開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和保密責任; 4、是否明確規定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信息披露事務中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公開承諾事項的,公司是否指派專人跟蹤承諾的履行情況; 6、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實施。 第六章 信息披露第三十一條 審計委員會應當根據審計部出具的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對與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事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出具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 2、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異常事項及其處理情況(如適用); 3、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實施的有關措施; 4、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異常事項的改進情況(如適用); 5、本年度內部控制審查與評價工作完成情況的說明。 董事會應當在審議年度報告的同時,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形成決議。監事會和獨立董事應當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意見,保薦人應當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 6、公司在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應當至少每兩年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7、如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無保留結論鑒證報告的,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應當針對鑒證結論涉及事項做出專項說明,專項說明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鑒證結論涉及事項的基本情況; (2)該事項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影響程度; (3)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該事項的意見; (4)消除該事項及其影響的具體措施。 8、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在指定網站上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如有)。 第七章 審計檔案管理第三十二條 審計終結,審計部應在十五日內對辦理的審計事項建立審計檔案,實行“誰主審誰立卷,審結卷成,定期歸檔”的審計檔案管理責任制度。 第三十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將獲取審計證據的名稱、來源、內容、時間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記錄在工作底稿中。 第三十四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與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并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及時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并歸檔。 第三十五條 審計部應當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明確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的保存時間。 第八章 監督管理與違規處理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建立審計部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以評價其工作績效。 如發現內部審計工作存在重大問題,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處理相關責任人。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計人員,審計部根據情節 輕重,提出處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1、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2、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職守、造成審計報告嚴重失真的; 4、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第三十八條 公司及相關人員違反本制度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審計部提出處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1、拒絕、隱匿、謊報有關文件、憑證、賬薄、報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2、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4、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和檢舉人員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0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