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11-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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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問題的通知》(遼價發[2012]98號)和大連市物價局《“價費行為規范工程”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市物價局、市衛生局日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通知》。 昨天,記者從大連市物價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價格管理,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增加醫療機構服務價格透明度,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促進醫療機構健康發展,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價格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價發[2012]98號)和大連市物價局《“價費行為規范工程”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市物價局、市衛生局日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通知》。 通知強調,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均應實行價格公示。各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及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之外單獨收費的醫用材料價格,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如候診大廳、門診科室、藥局、住院處等),采用電子觸摸屏、電子顯示屏、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價目本等方式進行公示;當價格發生變動時,醫療機構在執行新價格前,要及時調整公示內容。 對使用公示欄進行公示的醫療機構,要統一格式、統一內容。公示欄制作規格大小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定,字體大小以達到清楚醒目為標準,在公示欄左下方應標明醫療機構內部監督電話,右下方應標明大連市物價局、衛生局舉報電話12358、39989890,方便群眾和社會進行監督。 通知同時要求醫療機構要為患者提供便捷的醫藥費用查詢服務,可在病房、護士站、住院費用結算等部門查詢一日住院費用及總費用,提高收費透明度。醫療機構要建立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和發布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服務質量、門診及住院平均費用及醫德醫風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 公示內容: 藥品價格 醫療服務價格 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之外單獨收費的醫用材料價格 公示方式: 采用電子觸摸屏、電子顯示屏、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價目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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