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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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1年1月24日上午在天津召開,會議由監事會召集人黃麗榮女士主持。應出席會議的監事5人,實到5人。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經過審議,與會監事全票通過如下提案: 1. 審議通過2010年經理工作報告; 2. 審議通過2010年監事會工作報告,并提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 審議通過2010年度財務決算草案; 4. 審議通過201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 審議通過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經監事會對董事會編制的《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審慎審核,監事會認為: (1)公司年報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年報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年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6. 審議通過了《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7. 審議通過了2010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8. 審議通過了2010年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審慎審核,監事會認為: (1) 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遵循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初步建立健全了覆蓋公司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了公司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完整,內部審計部門及人員配備齊全到位,保證了公司內部控制重點活動的執行及監督充分有效。 (3) 2010年度,公司未有違反《內控規范》和《內控指引》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項發生。 綜上所述,監事會認為,公司內部控制在重大事項上符合全面、真實、準確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的實際情況。 特此公告。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1年1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