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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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擴建項目以置換方式購買土地的事宜經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201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公告詳見2010年11月2日和2010年11月18日的巨潮咨詢網(www.cninfo.com.cn)和中國證券報。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擁有的197.27畝土地由西青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依據規(guī)劃征用,按照國家土地交易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通過公開摘牌競買方式在西青開發(fā)區(qū)購置300畝土地,該土地購置所需款項由西青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全額承擔。該300畝土地分兩次競買。其中第一次競買的宗地號為:津西青(掛)G2010-29號;第二次競買的宗地號為:津西青(掛)G2010-07號。近日,公司被確定為以上兩宗地的競得者且與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區(qū)國土資源分局簽訂了《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