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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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廣東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及為其擔保累計金額:本次擔保金額為2.295億元,為其擔保累計金額2.295億元 ●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否 ●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2.295億 ● 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廣東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材料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擁有51%的股權。為推進高精度鋁板帶項目的建設,新材料公司以其資產作抵押向相關銀行申請8年期項目貸款,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5億元,并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為其貸款提供過渡性的擔保,待其土地、房屋、機器設備等非流動資產逐步形成并落實抵押后,逐步退出本次擔保。為履行作為該公司股東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公司董事會六屆二十四次會議同意,公司按股權比例為新材料公司提供2.295億貸款的擔保。有關聯關系的兩個關聯董事在董事會表決時予以了回避。 上述擔保事項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新材料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注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實收資本1.275億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新材料公司的總資產為1.26億元,負債總額為13萬元。目前尚在籌建中。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新材料公司因項目建設需要向相關銀行申請項目貸款人民幣4.5億元,期限8年,為支持其建設,履行作為該公司股東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公司按股權比例為新材料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295億元。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新材料公司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為其項目建設所需貸款提供擔保,有利于該公司的良性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經審議同意該項擔保。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該擔保事項將保證控股子公司項目的順利實施,屬于公司及該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上述或有風險不會影響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五、對外擔保累計金額及逾期擔保的累計金額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295億元,全部為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無逾期擔保。 六、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董事會六屆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2、被擔保人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特此公告 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 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