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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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同意為全資子公司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下稱:"海口市制藥廠")向金融機構貸款3800萬元人民幣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11條、《公司章程》第41條規定,本次擔保無需經過股東大會批準。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海口市南海大道西66號 股東結構: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 法定代表人:許力宏 經營范圍:粉針劑(頭孢菌素類)、小容量注射劑(含抗腫瘤藥)、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均含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干混懸劑(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軟膠囊劑、原料藥(紫杉醇、醋氨己酸鋅、甘草酸二銨、炎虎寧)、產品開發、技術服務、中藥前處理和提取、紅寶牌太和膠囊、二類精神藥品(地西泮片)。 與本公司的關系: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09年末,該公司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42,205萬元,負債總額8,056萬元,資產負債率19.09%,凈資產34,149萬元,凈利潤為1,797.74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為海口市制藥廠向金融機構貸款3800萬元人民幣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四、董事會意見董事會認為,海口市制藥廠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形式上 和實質控制權。海口市制藥廠經營業績穩定,資信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各項貸款均為日常經營所需,公司對其提供擔保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五、獨立董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為海口市制藥廠擔保主要是為了滿足海口市制 藥廠生產和發展需要,公司提供擔保的對象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風險,上述擔保是為確保公司子公司業務正常開展而進行的,被擔保方資產優良、償債能力較強,擔保風險是可控的。同意上述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數量為14,000萬元(不含本次擔保), 其中公司為海口市制藥廠提供擔保總額為11,000萬元,為重慶賽諾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3000萬元,上述數額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35.81%。此外,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也無逾期對外擔保。 七、備查文件目錄 1、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2、被擔保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