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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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瑞股份于2011年1月5日收到公司股東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高新集團”)轉來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國資改革[2010]1471號《關于將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并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國投”)結束對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的托管,高新集團整體并入國投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國投依法對高新集團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利。 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目前持有我公司15,597,096股,占福瑞股份總股本的16.21%,為我公司的第一大股東。該事項不會對福瑞股份的日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特此公告! 內蒙古福瑞中蒙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