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春華女士持有公司590,625股,占公司總股份0.49%,其兄龍超峰先生擔任廣東眾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職務,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也沒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