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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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科技”)系持有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日1日部分解除限售。北京科技于2010年11月1起通過競價交易累計賣出公司股票337,500股,均價20.90元/股,最高價21.25元/股;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失誤,2010年11月8日,北京科技以均價20.68元/股買入公司少量股票,計2,000股,構成一次短線交易;而其后由于沒有及時發現上述誤操作,2010年11月9日,又以均價21.20元/股,最高價21.38元/股累計賣出公司股票156,100股,再次構成短線交易。北京科技的兩次行為均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截至2010年11月9日北京科技持有公司股票14,233,220股,其中7,362,410股為未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買賣行為發生后,公司董事會再次向所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醒告知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切實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賬戶,公司將進一步做好這方面的教育監督工作,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北京科技對因本次事件給公司和市場帶來不利影響,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致歉。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也就北京科技本次違規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 北京科技第一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為1,140元(2000*(21.25-20.68)),第二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為109,270元(156100*(21.38-20.68)),以上兩次交易總計所得110,410元,將收歸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