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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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0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議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總股本67,888,491股為基數,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派1.3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個人股東、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實際每10股派1.17元現金),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2010年5月31日此方案實施完畢,總股本增至101,832,736股。 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其中第六條修訂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1,832,736元”,第十八條修訂為“公司股份總數為101,832,736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101,832,736股,無其他種類股份”。根據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和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出具的《驗資報告》【京都天華驗字(2010)第108號】,公司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事宜。近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換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完成了工商變更登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的相關信息如下: 注冊號:110000004222500; 名稱: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區白浮泉路10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代雪; 注冊資本:10183.2736萬元; 實收資本:10183.2736萬元;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生產、銷售片劑、顆粒劑、膠囊劑、小容量注射劑、大容量注射劑、原料藥(釓噴酸葡胺、碘海醇、格列美脲、瑞格列奈)。一般經營項目: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含寫字間出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后方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