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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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董事黃智勇先生因個人工作需要,請求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職務。公司董事會于2010年6月2收到其書面辭職報告,根據《廣東嘉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其《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3名獨立董事。上述董事的辭職不會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 特此公告。 廣東嘉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