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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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甘肅獨一味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10年8月17日發出會議通知,于2010年8月24日在成都市錦江工業開發區金石路456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公司現任監事3名,實際表決監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所做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李育飛先生召集并主持。 經與會監事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并做出決議: 一、會議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3、在編制和審核過程中,沒有人員發生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報摘要將刊登于2010年8月26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供投資者查閱。 二、會議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2010年度中期利潤分配預案》。 經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浩華審字[2010]第1171號審計報告確認,公司2010上半年度實現凈利潤28,829,185.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潤72,500,057.01元,報告期末公司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人民幣101,329,242.45元,資本公積金為81,426,571.93元。 2010年中期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現有股本18,68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3股,并派現金0.34元(含稅),共計現金紅利635.12萬元。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實施后,公司總股本增至29,888萬股,增加11,208萬股。 監事會認為,公司的上述利潤分配與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且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潤分配與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同意此議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三、會議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 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募投項目已全部完工,將募投項目節余資金合計2178.02萬元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將募投項目節余資金共2178.02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該項議案需提請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甘肅獨一味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