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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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10年12月3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于2010年12月8日以電話及傳真方式召開。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九人,實際出席九人。本次會議實際應參加表決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決九份,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以電話及傳真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和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組織機構調整的議案。主要修改內容為:原藥品銷售公司分成藥品銷售一公司、藥品銷售二公司、市場部和服務信用部;將原外聯部職能歸并入總經辦,撤銷外聯部,成立新的總經辦;考慮到公司內部工程項目管理的需要,成立工程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