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6-0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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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發改委正在醞釀基本藥物統一定價,并選取了50個品種作為試點,希望在價格的“紅線”之上,鼓勵生產企業謀求更好的藥品質量控制。 此外,國內六大醫藥行業協會呼吁改革藥品招標“唯低價是取”的做法,并建議對于零售指導價格低于10元的品種,應只招企業不招價格。 統一定價再傳試點 “發改委正在探索對基本藥物實行國家統一定價,最終將實行只招廠家、招服務、不招價格的做法。”這是宋大才去年12月在南昌召開的全國藥品交易會上透露的消息。 這一消息目前已形成草案,并被傳在內部征求意見已有1個多月的時間。記者拿到的“坊間”版征求意見稿顯示,國家發改委將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按照循序漸進、分期分批的原則逐步實行國家統一定價。實行國家統一定價的品種,原則上為基本藥物中獨家品種以及經多次集中招標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供應充足的品種。多家生產的品種,除臨床短缺、急救藥品外,應在全國2/3以上省市連續三次以上中標。 征求意見稿還表示:“此舉是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規范市場購銷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對生產經營者的激勵和約束,保證基本藥物正常生產供應和質量安全有效。” 記者采訪多家制藥企業,發現基本藥物或將試點統一定價一事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麗珠集團副總裁陶德勝告訴記者,發改委的意思是可能會選擇一些品種先行試點。“事實上,目前各種試點方案都有,但價格的問題不是那么簡單,全面推廣不會那么快。而目前業內的訴求其實主要是對‘雙信封’中的技術標門檻太低有不同的看法。” “雙信封”制度亟待修改 陶德勝所說的技術標門檻過低的問題,日前已被凸顯了出來。 開創自安徽的基本藥物招標“雙信封”制度,目前已被作為模板,要求向全國推廣。由于考察企業和產品指標的技術標門檻過低,基本上70%的企業都能順利通過,且經濟技術標的得分又不帶入接下來的商務標競標,這一機制無形中迫使業內企業“血拼”商務標,并最終導致基本藥物招標陷入了“唯低價是取”的價格大戰。 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中藥協會、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等六大醫藥行業協會隨之召開座談會,反思促使蜀中制藥走上“歪門邪道”的制度缺陷,并研討了發布相關改革建議書的可行性。 5月31日,題為《六家醫藥協會聯名上書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部委,建議修改完善基本藥物招標“雙信封”制度》的文章被掛上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官方網站。 該協會執行會長宋瑞霖隨后向記者證實了上述六大醫藥協會已聯名上書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部委,建議修改完善基本藥物招標“雙信封”制度一事。 宋瑞霖表示,正式上書的《建議書》是經業內廣泛討論并修改的最終版,目的是配合國家政策,推進基本藥物制度。 記者獲取的《建議書》顯示,基于“雙信封”制度中經濟技術標書中的藥品質量門檻太低,流于形式,且商務標書評審由最低價者中標的規定與做法與“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政策要求不符,建議書的訴求主要集中在了以下四點: 首先,《建議書》認為經濟技術標書應切實發揮基本藥物質量門檻的作用,改變只追求“質量合格”的做法,并真正體現“質量優先”原則。建議國家建立一套統一的、可量化的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確保只有誠信規范、質量有保障、有實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制藥企業才能進入基本藥物招標采購范圍。 其次,《建議書》認為應將參與投標企業的經濟技術標得分帶入商務標評審,并使其占有較大權重,最后通過綜合評分遴選中標企業;對制售假藥劣藥的企業一律禁止進入基本藥物市場。 其三,《建議書》還指出,在建立完善的藥品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和體現社會先進成本的基礎上,政府應采用中位價方法確定基本藥物的合理中標底價。國家有關部門應當調查核算基本藥物的行業平均成本,逐步建立對基本藥物生產成本的動態監控體系;對經調查確認低于成本而中標的典型產品則應宣布廢標,并重新組織企業投標。 此外,六大協會還認為應區分獨家品種、特殊藥物、常用短缺廉價藥物、價格基本穩定基本藥物等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招標采購。對于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零售指導價格低于10元的品種,應只招企業不招價格。 基藥再不設底價問題將更多 “各方需要關注的不能僅僅是基本藥物的價格,更應當關注藥品的質量保障,安全可及。對于價格低于自己能保證藥品質量底線的品種,我們只能不投標。這是我們的底線和原則。”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一家會員單位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稱,六大協會的建議書代表了行業普遍的觀點。 廣州白云山和黃一位代表則表示,基本藥物55%都是日費用率很低的品種,確實應該不再談論藥價虛高的問題,而應該將重點轉移到質量上來。 依照前述征求意見稿,試點品種將本著兼顧市場實際價格的原則,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統一價格。而這即意味著試點品種屆時將只招質量、不招價格。 對此,國藥控股高級研究員干榮富認為,不論“統一定價”抑或“雙信封”招標,對質量如何審評都至關重要,這方面還有待相關部門出臺更加合理的細則。 “如果基本藥物‘雙信封’招標再不設底價或中位價,那問題或會越來越大。因為藥品價格虛低是要命的事,這比虛高還可怕。我認為在具體評價藥品質量時,應做同品種之間的臨床價值對比,哪個好哪個入圍。或者,可以借用國家發改委此前內部征求意見的藥品質量評價規范,優先考慮諸如能獲得國外認證并出口的品種。”干榮富如是說。 對于此番國家發改委傳出統一定價的意圖,宋瑞霖坦言:“希望國家有一個統一的價格。只招質量,不招價格,這是我們希望看到的一個方向。”但他同時也表示,“還要看價格怎么個統一法。”而另據記者了解,為保證質量審評的客觀公正性,有醫藥行業協會提出已在積極探索“民間的第三方評價機制”。 他山之石 英國將實施“有條件”定價制度 既要保證質量和安全性,又要價格合理,他國是怎么做的?英國政府表示,到2013年底將進行一項激烈的藥品改革計劃,將引入以臨床價值為基礎的定價體系。這項新方案將允許公司以一種“有條件”的價格供應藥品,這一價格將根據藥品療效的進一步證據予以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