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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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離——作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藥管中心接收了8家公立醫院的藥品購銷權,將其藥劑人員的人事、工資等各種關系調至藥管中心,醫院原藥房改為藥管中心下屬的藥品調配中心,醫院不再經營藥品。 授權——藥管中心負責匯總蕪湖市基本用藥目錄,建立統一藥品采購供應管理信息系統,實施藥品網上招標、網上采購。 購藥——盡管藥品采購價大幅下降,由于流通環節減少、政府信用及兩個月回款的承諾,蕪湖市的基本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吸引上百家企業報名投標。最終的藥品中標價與基本限價相比,綜合降價幅度達31.4%。 賣藥——藥管中心將采購的藥品加價10%(國家規定醫院可加價15%)直接配送8家醫院,藥費由醫院代收后全部劃轉藥管中心,藥管中心先返還8%,余下2%在年終時按“合理用藥”的考核結果,對8家醫院進行獎懲性撥付。 監督——制定各項制度嚴格監督藥管中心及醫院。如每月開展處方點評,并對開藥量前5名的醫生進行分析評估。 財政——為推進醫藥分開改革,蕪湖市財政予以大力支持,出臺一系列舉措,2008年該市財政對上述8家醫院的投入,較2007年增長2.62倍。 成果——國家發改委及衛生部官員考察蕪湖時,對其做法給予肯定。去年全年,該市8家市屬公立醫院藥價下降約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