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1-1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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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引入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政府衛生投入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形成科學有效的監督體系,是確保醫改資金投入與使用安全、規范、透明和有效的重要機制。也有利于將注冊會計師業務拓展到醫療衛生行業,對于推進醫療機構資金績效評價、強化財政監督具有重要作用。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及審計等五項制度同步推出 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統一部署,財政部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于近日同步推出了醫療機構財務、會計、注冊會計師審計等五項制度,即:修訂印發了《醫院財務制度》(財社[2010]306號)和《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制定印發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財社[2010]307號)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財會[2010]26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印發了《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會協[2011]3號)。 新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執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這五項制度的實施,有利于推動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醫療機構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預算約束和成本控制,規范業務活動,促使醫療機構運行機制不斷完善;有利于加強政府主管部門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會計監管,避免機構的盲目擴張,從供給方加強醫療費用控制,緩解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利于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作用,提高醫院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透明度,推動醫療機構財務信息的陽光化;有利于推動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的綜合改革進程。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會同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認真抓好這五項制度的組織實施,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開展系統培訓,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執行到位。 答:根據醫改意見和實施方案關于公立醫院改革的相關要求,新修訂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充分體現公立醫院的公益性特點,強化了醫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醫療藥品收支核算、醫療成本歸集核算體系、會計科目和財務報告體系、醫院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等方面凸顯了一系列重大創新。具體來說: 第一,強化預算約束與管理,將醫院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完整性、嚴肅性,杜絕隨意調整項目支出等問題,促進醫院規范運營。新制度明確規定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并規定地方可結合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在明確醫院預算管理總體辦法的基礎上,與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相銜接,新制度對醫院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等各個環節所遵循的方法、原則、程序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并明確了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財政部門以及醫院等主體在預算管理各環節中的職責。 第二,夯實資產負債信息,加強資產管理與財務風險防范,全面、真實反映醫院資產負債情況,為嚴格規范醫院籌資和投資行為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據。新制度規定,醫院要完整核算所擁有的資產和負債,全面披露資產負債信息,客觀反映資產的使用消耗和實際價值。同時強化管控手段,限制非流動負債的借入,嚴格大型設備購置、對外投資論證報批程序。 第三,科學界定收支分類,規范收支核算管理。新制度規定,根據收入按來源、支出按用途劃分的原則,合理調整醫院收支分類,配合推進醫藥分開改革進程,弱化藥品加成對醫院的補償作用,將藥品收支納入醫療收支統一核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收支分類中單獨核算科研、教學項目收支。這些規定既體現了醫院的公益性質和業務特點,又規范了醫院的各項收支核算與管理。 第四,硬化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醫改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加強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與控制,定期開展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科學考評醫療服務效率。新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重點強化了對成本管理的要求,對成本管理的目標、成本核算的對象、成本分攤的流程、成本范圍、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細化了醫療成本歸集核算體系,為醫療成本的分攤與核算提供口徑一致、可供驗證的基礎數據。這些規定,對于醫院加強自身的運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與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并為今后管理部門制定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提供了參考依據。 第五,改進完善會計科目和財務報告體系。新制度對科目體系進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充實了各科目的確認、計量等核算內容,使醫院的日常核算依據更為明確。同時,改進完善了醫院財務報告體系,新增了現金流量表、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表及報表附注,改進了各報表的項目及其排列方式,還提供了作為財務情況說明書附表的成本報表的參考格式。這一方面使醫院的財務報表體系與國際慣例和企業會計更為協調,增強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顧了醫院的實際情況,使醫院的財務報表體系更為完整,以滿足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問:為什么要單獨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制度?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專門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主要是考慮到醫改意見及實施方案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公立醫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勢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公立醫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較大差異。具體來說: 一是在職能定位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及基本醫療服務,而公立醫院主要承擔危重急癥和疑難病癥、科研、教學等綜合方面的職能。 二是在財務管理辦法上,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更多地強調收支活動的預算管控,而對醫院則采取預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結合的辦法。 三是在補償政策上,醫改意見提出,政府對其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保障其正常運行,而對醫院只對其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等給予補助。 四是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由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業務內容相對單一,財會人員數量較少,在核算要求、成本管理和財務分析等方面,明顯有別于公立醫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