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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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0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未經審批注冊的藥品“胰愈降糖膠囊”和“強腎糖胰康”進行查處。 “胰愈降糖膠囊”標示企業名稱:中國海總糖尿病專研中心,網站:www.81tnb.com;“強腎糖胰康”標示企業名稱:中國中醫科學院糖尿病基因醫學研究總院,網站:www.qstyk.com。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加強轄區藥品市場監督檢查,發現上述產品,依法嚴肅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并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