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1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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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本藥物制度已在全國30%的基層醫療機構正式實施,對于基本藥物品種的監管也成為當前藥品監管工作的重心之一。據悉,3月1日起,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啟動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的流通電子監管,將全省所有生產經營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藥注射劑、含可待因口服溶液制劑,尤其是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的醫藥企業納入“藥品流通電子監管網絡系統”。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流通監管處負責人告訴《醫藥經濟報》記者,該系統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完整的藥品流通追溯體系,對全省范圍內的藥品生產、銷售、使用全過程數據鏈實施閉環實時監控,使藥品的數量、批號、有效期等重要指標納入實時監管,具有自動報警、銷售異常跟蹤等功能。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通過該系統對本轄區內的藥品經營情況進行監控,確保藥品流通渠道的合法性。在監管過程中如發生藥品銷售數據異;蛩幤焚~目上下不符,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據此迅速組織人員對相關企業進行檢查,并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計劃到今年年底,實現對80%以上的流通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廣東省局藥品流通監管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據了解,自2009年10月1日起,該局已先將疫苗經營企業經營疫苗的購進、銷售、存儲情況納入電子監管。近幾個月以來監測表明,經營企業的銷售數據鏈監管良好,未發生銷售賬目不符的情況及因疫苗經營出現的質量問題。 為保障該系統的順利推廣運行,早在2009年9月,該局就對各市局藥品流通監管機構相關人員和全省所有疫苗經營企業進行了藥品流通電子監管系統操作的培訓。今年1月,分別在廣州、深圳、惠州、清遠、珠海、揭陽、茂名7個市設點開展對全省所有藥品批發、連鎖企業和部分高風險藥品生產企業的藥品流通電子監管培訓,培訓企業1400多家,參加培訓人員2300多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