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速則不達。新醫改五大任務之一,也是與市場最密切聯系的基本藥物制度,過去兩個月反復權衡之后,選擇了漸進式的試行辦法。
記者獨家獲悉,作為這一制度的最重要的內容,基本藥物目錄推行的范圍和力度將大為“縮水”,這項被稱為“小目錄”的方案,涵蓋的品種不到300個,此前流傳的征詢意見稿上,這一目錄多達600多個。
不僅品種選擇趨于謹慎,“小目錄”在試行范圍上也做了很大的調整。本報記者獲悉,改革方案將在一級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醫療機構)中推行。這意味著包括大醫院在內的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初期并不采用這份基本藥物“小目錄”。后者在全國醫療衛生資源中占據80%以上的比例。
先行小范圍試點
基本藥物目錄原定于4月底出臺,目錄的反復調整是其延后的一個重要原因,此前多個中藥獨家品種,特別是小企業的品種,大部分已經被砍掉。
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衛生部官員在內部會議上表示,調整的目的在于希望改革先以“更小”“更穩妥”的方式進行。因此,即便是在基層醫療機構進行試點,初期也只要求在30%的鄉鎮醫院和城市衛生中心配備使用基本藥物。
來自新華社旗下的《中國證券報》6月23日的消息也顯示,基本藥物目錄實施細則已經由衛生部、發改委、人保部等部門會簽完畢,近日可能就要公布。
記者獲悉涉及二三級醫療機構的更廣泛的基本藥物目錄和執行細則,最早也要在8月份再出臺,屆時可能將按藥費金額比例強制性要求使用基本藥物。
雖然試行選擇了“小目錄”這一“更穩妥”的方案,但基本藥物制度的原則和執行流程,并未發生大的改變。在“小目錄”的實施中,依然是國家發改委公布零售指導價,再由各省組織招標制定集中采購價。現行的改變只是選擇在“更小范圍”內的試點。
從這份即將試行的“小目錄”,目前只包括178個西藥品種和78個中藥品種,“全部都是最最基礎和基本的用藥”。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此前從企業中流傳的一份被稱為“山寨版”的基本藥物目錄,包括615個品類,312種化學藥(生物藥)和303種中成藥(包含14種中藥注射液)。其中,化學藥與WHO基本用藥目錄高度重合,中成藥目錄中則包含了多個獨家生產的品種,公布的全部為藥品通用名。
秦脈醫藥總裁王波告訴本報記者,一些中藥獨家品種,是由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所有。
“基本藥物必須保證對基層醫療機構的供應,小企業和小廠家是否具備相應的供應能力必須考慮。”
征詢意見過程中,一些中藥注射液品種在安全性問題上存在爭議,是否適合進入基本藥物目錄值得考量。
小目錄背后:
醫改兩大任務的對接難題
哪些品種將被淘汰,目錄的甄選由誰主導,這是基本藥物目錄的兩大追問。就誰來主導這一問題,中國醫藥(600056,股吧)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于明德告訴記者,基本藥物方案牽涉衛生部、發改委和人保部多個部門,各部門需要達成統一,才能聯合提請國務院發布。
“我這邊一直陸續收到各個部委的征求意見稿,包括基本藥物的價格制訂、遴選方案等各個方面。”于明德告訴記者,“這一制度的具體執行細節,各個部委的意見甚至部委內部都有不同意見存在。”
具體來說,基本藥物目錄的一大難題是“兩大新醫改任務的對接難題”。“遴選的標準并不明確,而且基本藥物目錄必須和社保報銷目錄相對接。”秦脈醫藥總裁王波告訴本報記者,“這其中存在部門之間的協調。”
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目前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由衛生部牽頭組織。但基本藥物目錄和社保報銷目錄存在一定的重疊,其中便涉及到衛生部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兩個部委的任務協調。
按照國家的規劃,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這也意味著,基本藥物目錄必須是在社保報銷目錄里面選擇,不可能超出社保目錄的范疇。
但兩個目錄的籌資來源各異,前者來自國家買單,后者則是在社保機構支付患者的醫療費用時執行的,籌資來自單位和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目前有2200多個品種,基本藥物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兩個目錄誰為主導,或者如何銜接,一時存在爭議。
本報記者也獲悉,為協調這一難題,最終的方案定稿由國務院政策研究室擬定,方案中增加了更多用市場方式、競爭手段推進醫改的內容。
“強制使用”之辯
在此次“小目錄”試行方案中,更將試行范圍縮小到一級醫療衛生機構,初期要求30%的覆蓋率。
這與更早時的口徑“全部使用”已經有所緩和。此前下發的醫改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
“配備意味著基本藥物配送到位,但基層醫療機構可以使用基本藥物,也可使用非基本藥物。”前述知情人士對此解讀。
相比征求意見稿,從“全部使用”到“全部配備和使用”,政策似乎更為緩和,留出了一定空間。原來的“全部使用”很容易被理解為“只能使用”,那就意味著基層醫療機構和老百姓都不能自由選擇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