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6-2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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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衛生部發布《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規定,開展性科 學研究的醫療保健網站,只能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綜合性網站的預防保健類頻道不得開展性科學研究內容服務。 《辦 法》規定,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其主辦單位必須為依法設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要具有與提供的互 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及相關制度,網站或者頻道有2名以上熟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提供性知 識宣傳的,應有1名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申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中含有性心理、性倫理、性醫學、性治療等性科學研究內容的,主辦單位必須是醫療衛生機構且具有僅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的相關網絡技術措施。 此外,《辦法》規定,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應對發布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鏈接的信息負全部責任。不得發布未經審批的醫療廣告,不得從事網上診斷 和治療活動,非醫療機構不得在互聯網上儲存和處理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信息。從事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網站的中文名稱,除與主辦單位名稱相同的以外,不得 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冠名。 《辦法》規定,非法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最高可罰3萬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