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6-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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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醫藥報浙江訊 記者汪建強 通訊員鄭菊香報道 從6月起,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省工商局在全省聯合開展保健食品廣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10種違法發布保健食品廣告行為。 這10種違法行為是: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療效、產品功效或適用人群超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范圍;未經審查(備案)擅自發布及偽造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使用過期文號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新聞形式發布保健食品廣告,誤導消費者;保健食品廣告中使用消費者、醫務人員、專家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以講座或聚眾宣傳形式進行保健食品違法宣傳等。 在專項整治中,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進一步把好保健食品廣告審查關,加強日常監測,加大媒體公告和警示力度,對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暫停該商品在省內的銷售。省工商部門將集中查處一批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件,對負有責任的嚴重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法做出停止或暫停其廣告業務的處罰,并建議媒體主管、主辦單位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