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6-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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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SFDA網站訊 近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山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試行)》和《山東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試行)》,規范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調動做好監測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全省藥械安全性監測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要求,山東省每兩年對藥械安全性監測工作進行總結表彰。為準確總結全省藥械監測工作,科學遴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尤其是充分發揮總結表彰活動對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促進作用,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械安全性監測工作的發展規律,緊密結合全省監測工作的發展實際,制定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該標準以建立科學、高效的藥械安全性監測體系為目標,將監測機構、監測網絡、管理制度、評價與預警、宣傳培訓以及報告情況等作為考核內容,突出強調了對監測機構專職專業人員、協調督導機制、風險事件應急等的具體要求。 該標準的制定,對進一步提高全系統藥械安全性監測工作的重視程度,明確發展方向,破解工作難題,引導監測系統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藥械安全監管提供技術支持、為合理用藥用械提供參考作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