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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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10年12月29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監事。2011年1月6-9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親自出席會議的董事7人,委托出席會議的董事2人(其中公司董事李成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黃平先生代為行使表決權,公司獨立董事周春生先生委托獨立董事陸正華女士代為行使表決權),公司監事會主席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對以下議案進行審議和表決。 1、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肇東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與黑龍江省肇東市人民政府簽訂合作的框架協議,在黑龍江省肇東市設立全資子公司肇東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稱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準)從事生物工程產業。全資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首期出資2000萬元),經營范圍為:生物工程、生物醫藥(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準)。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班子按照審批權限辦理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為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了《關于凍干人用狂犬疫苗(雞胚細胞)產業化的議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安澤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澤康”)實施凍干人用狂犬疫苗(雞胚細胞)產業化項目,公司按進度向安澤康提供借款人民幣9,909萬元用于項目的建設。 表決結果為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