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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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信邦制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281號文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17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33.00元,共募集資金總額716,1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661,335,477.60元,其中超募資金為465,335,477.60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9日出具的深鵬所驗字[2010]118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了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求及財務情況,公司決定使用超募資金人民幣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由于去年以來中藥材價格波動較大,隨著市場的變化,為不斷調節中藥材的庫存以穩定和降低產品成本,公司需要增大中藥材的采購量。另一方面,為了擴大公司產品銷售渠道增加銷售利潤,公司制定了積極的銷售策略,隨著公司對市場營銷隊伍和營銷網絡的建設力度的加大,投入了更多的物力和人力進行市場開發。因此,公司業務的持續增長,擴大了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提高了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第五條),同時承諾在本次使用募集資金超額部分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超募資金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獨立董事經核查后,對該事項發表意見認為:公司已歸還了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上述方案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的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核查,發表意見如下:信邦制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也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信邦制藥已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是可行的、必要的,并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提升經營效益;同時信邦制藥承諾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也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民生證券同意信邦制藥使用部分超募資金6,500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特此公告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