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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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在2010年1月10日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已履行完畢。同時由于我公司業務拓展速度加快,且新增兩家子公司,為保障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經雙方充分協商,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于2010年11月14日起不再負責本公司2010年度的審計工作。 根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在經過認真調查的基礎上,我們認為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勤萬信”)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從業資格,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滿足公司2010年度財務審計工作要求,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因此,提名中勤萬信擔任公司2010年年度審計機構。 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1992年經財政部批準成立,現有從業人員520人,其中,注冊會計師339人,中勤萬信擁有一批具備財務、會計、審計、稅務、金融、管理咨詢等方面知識和經驗的專業人員,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國有特大型企業審計、首批金融相關業務審計等特許資質,為國內規模較大、資質較全的事務所之一。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不再負責公司 2010年度審計工作;聘請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10年度審計機構,審計費為45萬元。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鑒于公司自身發展需要,公司董事會做出改聘審計機構的決定合理且決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董事會在發出《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前,已經取得了我們的認可。 3、經核查,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具備證券業從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滿足公司2010年度財務審計工作要求,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因此,同意改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0 年度審計機構,同意公司本次董事會的表決結果,同意將該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自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