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 2010 年 12 月17 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議案文件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以電子郵 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 應參會董事 9 人,實際參會董事 9 人,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作出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市公司治理常見問題的自查報告》
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2010 年 9 月 25 日下發的《關 于轄區上市公司治理常見問題的通報》(廣東證監[2010]155 號,下稱"《通報》") 的有關要求,對照《通報》所列常見問題,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了全面自 查并形成報告,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通過了《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治 理 整 改 事 項 完 成 情 況 的 自 查 報 告 》。 該 報 告 全 文 已 在 巨 潮 資 訊 網 網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特此公告。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