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5-0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備受關注的“齊二藥”假藥案刑事部分,4月29日上午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齊二藥總經理、副總經理等5人分別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幾名被告人庭上頻出驚人之語,令法庭數度嘩然。(4月30日央視國際)且看讓法官數度嘩然的驚人之語:采購員鈕忠仁說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驗資料;驗藥的化驗室主任陳桂芬學歷是初中一年級,并自稱“沒有受過什么(化學)培訓”;副總經理朱傳華稱“公司有個慣例,產品檢驗不合格也要按合格開(合格報告書)”;副總經理郭興平更稱,“公司的GMP認證是花10萬元買的”;郭甚至這樣比喻采購藥品原料:“這就好比買豬肉,你去買兩斤豬肉,懷疑里面有瘦肉精,難道你會去養豬場實地考察嗎?”總經理尹家德則表示,在生產和銷售“亮菌甲素注射液”時,他已辭職,對假藥事件毫不知情……窳劣如此,夫復何言?與其說這是驚人之語,不如說是荒唐之辭、挑釁之辭。 65名陸續使用該藥品的患者,部分出現了腎衰竭等嚴重癥狀,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其中一人已于今年1月死亡),對此,誰是兇手?誰該埋單?毋庸置疑,上述人等難辭其咎。但誰能說“齊二藥”假藥案中沒有幫兇? 且看如下事實,據當事人透露,齊二藥廠GMP的認證,是“由廣東省藥監部門發放并上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的權威認證,是廠里‘花錢買的’”。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個花10萬元買的一個光碟材料,“實踐中完全不具備可操作性”。毫無疑問,在“齊二藥”假藥案中,藥監部門的涉案官員就是幫兇。 有一組數據驚心動魄。2004年一整年,我國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與此同時,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僅受理了148種。GMP本意指“良好作業規范”。應該說GMP認證初衷良好,但在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在任時嚴重扭曲。某些地方藥監局人員和藥廠有各種關系,使得受賄行為很容易出現。“甚至有極少數藥監局的干部提前退到二線,去做當地GMP認證小組的組長,有的廠通不過,他們就簽一個協議,拿多少錢就可以通過了,等于是企業花錢買認證。”一位國家藥監局退休官員說。還有人稱:“在中國負責注冊審批的幾個人要面對幾千家制藥企業的上千次誘惑,在缺乏必要監督的情況下,不腐敗才怪。” 如果說GMP認證的腐敗埋下隱患,那么認證后疏于監管則是導致偽劣藥品泛濫的又一因素,按說,認證后在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藥監部門應跟蹤監督,但有時候這方面的監督付之闕如。 還有個細節不能不提,據媒體去年8月4日報道,“齊二藥”假藥索賠案庭審時,當事人透露:假亮菌甲素出廠價僅為5元/支,到醫院患者手中價格卻猛漲至46.1元/支。在4月29日下午庭審進行雙方舉證階段時,一份涉案假藥“亮菌甲素”的進貨價格表引起法官的注意,假藥“亮菌甲素”經過幾輪轉手后,其價格竟飆升9倍多!可以說,在暴利鏈條上往往隱匿著腐敗鏈條,當利欲熏心遮蔽了眼睛,鏈條上的利益主體還會嚴格追查藥物的真假嗎?毫無疑問,在利益分肥的本能驅動下,醫院和醫藥公司乃至一些醫保機構,紛紛嗜利自肥,把藥品當做斂財的工具,甚至明知一些藥物有問題,也無所顧忌。因此,藥品在流通中“層層批發,層層加價”,便是必然的結局。 反芻“齊二藥”假藥案,我們可以發現,悲劇從來不是單純的,原因從來都是盤根錯節的,齊二藥的涉案人員當然要受到懲處,但誰能說這是一起簡單的藥廠造假呢?沒有體制的紕漏,沒有利益同盟的加入,偽劣藥品能一路綠燈?在當事人受到嚴肅處理的同時,筆者更期待,繼續整肅藥監部門,繼續改革醫藥流通體制,繼續推進醫療體制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