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7-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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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方資料(有關藥品庫存和銷售的統計)在各家醫院都屬于保密的內容。但在浙江省海寧市人民醫院,相關醫院工作人員卻將其偷偷出賣給藥商以換取巨額報酬。日前,責任人員被當地檢方提起公訴。 王某現年28歲,大學畢業后進入海寧市人民醫院信息科工作,負責電腦及網絡等的管理,并掌握著醫院的財務資料、藥品及醫療設備的采購資料、醫生用藥量資料等信息。 盡管醫院有諸多規定,醫務人員、醫院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但這些對王某均沒有產生約束。 海寧市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顯示,2004年年底至2008年3月間,王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向個體藥品經銷商沈某提供醫院保密的統方資料,并先后收受賄賂8.29萬元。 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間,王某同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向四川禾幫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方某提供統方資料,并先后收受其賄賂5.85萬元。 海寧市檢察院認為,王某身為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管理用藥統方資料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4.14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海寧市人民法院以受理該案,責任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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