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10-1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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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改意見中,把農民工看作了職工,他們的醫保有了兩個選擇:一是在原先的居住地,一是務工所在地。對農民工來說,一般都是從相對落后地進入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去打工,他們在務工地參加醫療保險,能夠獲得比較高的醫療保障水平。專家認為,如果真正能解決好流動人口的醫保問題,異地醫保的問題也就隨之解決。 意見中提出:“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認為,意見中提出了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將農民和居民、城鎮和鄉村合一,為醫保體系建設指出了方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