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11-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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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許四虎26日在《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解讀會上稱,深圳將全面放開醫療服務市場,《條例》規定了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外國法人也可以舉辦獨資、合資、合作形式的醫療機構,解決當前醫療資源不足、民眾看病難問題。 該《條例》將是中國首部醫療法規。許四虎稱,近年來,深圳為推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成績。醫療衛生改革已進入深水區,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零散、滯后、缺位等問題日趨顯現,并影響了深圳醫療衛生事業的進一步發展。結合深圳實際和醫改方向,通過特區立法予以完善和突破,促進深圳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優化醫療資源配置,率先制定一部符合深圳實際的地方性醫療行業管理法規十分必要。 據悉,《條例》利用深圳經濟特區的立法權,在醫療資源配置與保障、分級診療、患者權利義務、醫患糾紛處理、醫療損害鑒定和行業自律、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創新性規定,并在不違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在社會辦醫、醫療機構主體資格和執業登記、醫師多點執業、醫療責任保險、法律責任等方面,結合深圳實際,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作了一些突破。 在社會辦醫方面,許四虎介紹,《條例》規定全面放開醫療服務市場,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和個人均可在深圳投資舉辦醫療機構,并擴大外商投資舉辦醫療機構的形式,外國法人不但可以舉辦合資、合作形式的醫療機構,還可以舉辦獨資醫療機構。 許四虎稱,《條例》將醫療機構的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許可分離,取消衛生行政部門關于醫療機構籌建批準(即設置審批)事項,并與商事登記制度相銜接,規定醫療機構應當辦理主體資格登記,衛生行政部門僅負責審批醫療機構的經營資格(即執業登記),提高審批效率;醫療機構的股東或設置人除直接投資舉辦醫療機構外還可以依法通過出資轉讓,進入或退出醫療服務市場,實現資本合理流動,理順社會資本進入和退出機制。 在醫師多點執業上,許四虎介紹,《條例》規定了在深圳注冊的醫師,執業地點即為深圳市,可以在深圳范圍內任何一家醫療機構執業。醫療機構應當與醫師就工作時間、薪酬待遇、發生醫療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承擔、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深圳市外具有副高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經備案后即可在深圳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他說,《條例》目前還在征求意見階段,也還各方進一步論證、評估和討論,他希望能集各方智慧,共同為深圳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制定一部科學、完善和可操作的地方性醫療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