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7-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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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少數患者“等錢救命”的困境,一邊是醫院墊付巨額醫療費用的尷尬。據省衛計委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2013年,我省各級醫院墊付醫療費用8113萬元,今后這種尷尬局面將有望得到緩解。 記者從省衛計委獲悉,我省近日下發了《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將可獲得救助。相關人士表示,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就是從制度層面形成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從而解決需緊急救治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解除醫療機構的后顧之憂,避免由于“等錢救命”等原因而導致災難性后果的發生。 各級醫院近幾年 墊付費用8113萬元 “去年夏天,我們醫院就救治了一名摔倒在街頭的無名氏,我們通過媒體尋親無果,結束治療出院后,便將他送去了南昌市救助站。”南昌市第一醫院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位無名氏患者在醫院治療十多天的醫藥費由醫院承擔,住院期間的生活費則是依靠醫生和護士們的愛心捐助。 據了解,凡遇到急危重癥患者,不少醫院都是第一時間無條件開通綠色生命救助通道,如果患者是流浪乞討人員或“三無”(即無身份、無責任機構或人員、無支付能力的病人)貧困患者,醫院一般會協助患者通過民政等部門解決一些基本醫藥費用,但很多時候都不太理想。 據介紹,南昌市第一醫院每年至少要墊付三四十萬元的醫藥費。 近年來,隨著新醫改的持續深入推進,我省已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群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基本保障,然而,“無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數確無支付能力的人群,“等錢救命”的情況時有發生。 據省衛計委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2013年,我省各級醫院墊付醫療費用8113萬元。一些醫療機構在履行救治責任時心存顧慮,也出現過少數需緊急救治的患者,由于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釀成嚴重后果。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省出臺《實施意見》,從制度層面形成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避免由于“等錢救命”等原因導致災難性后果的發生。 兩類對象可獲疾病應急救助 “醫院經常會碰到‘老賴’,這其中也不乏確實因為家庭困難支付不起醫療費用的人。”南昌市一公立醫院醫政科工作人員表示,什么樣的人有資格獲得基金救助才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 《實施意見》明確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醫療機構申請支付。支付范圍是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并明確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費用。 “更多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人有了‘救命錢’,這是好事,可基金的錢從哪里來?” 據省衛計委醫政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明確設立省、市兩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向市級基金撥付應急救助資金和向省屬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費用的功能;市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以及向轄區內所屬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的功能。 應急救治結束后,醫療機構應當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查明欠費者的身份,對已明確身份的患者,應當及時追討欠費。對于無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發生的急救費用,醫療機構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交證明材料申請支付。 基金運行檢查情況須公示 對于基金的使用和監管則是把好事辦好的關鍵。 《實施意見》對于基金的使用和監督也進行了明確,基金獨立核算,并依法接受社會監督和外部審計。省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省衛生計生部門管理、各設區市基金由各設區市衛生計生部門管理,并強調加強疾病應急救助與現行醫療保障、工傷保險、社會醫療救助等政策的銜接。 同時,成立由當地政府衛生、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人士等組成的基金監管委員會,每年年底通過普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方式,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運行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 政策福利 有待實踐“檢驗” 省衛計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在接受新法制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就是從制度層面形成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從而解決需緊急救治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解除醫療機構的后顧之憂,避免由于“等錢救命”等原因而導致災難性后果的發生。這是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困難的客觀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 “以前好事只能悄悄做,從來不敢大張旗鼓地宣傳,不然會讓一些人效仿,讓醫院陷入更尷尬的境地。”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務科科長李建林說,很欣喜地看到政府出臺這樣的政策,這無疑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政府主動承擔了社會責任,減輕了醫院的負擔,而困難群眾又能得到人道救助。 根據媒體報道,青海省早在一年前就開始實施運作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從運行一年來的情況看,實際操作過程也或多或少存在著問題。如基金成立至今仍未收到任何來自的社會的捐助、醫療機構申請基金審核流程的繁瑣等問題,也讓不少醫院的工作人員有些擔憂。 “但就算再好的制度,也避免不了會有鉆空子的人。在實務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扯皮現象仍存在。”李建林說,根據規定,對于身份確認以及家庭困難的調查,需要醫院來完成,再由醫院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這筆救助費用。 “說實話,這項政策給醫院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而且還有可能會增加訴訟量。”李建林擔憂地說,以往有些患者并非真正付不起醫藥費,只是子女不管、故意不報身份、惡意逃單等,這類鉆空子的人肯定還會存在。盡管此次政策出臺明確表示要對這類鉆政策漏洞、惡意逃單的人追究法律責任,但從目前來看,訴訟工作仍由院方承擔。 在采訪過程中,也有不愿具名的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政策能否執行到位,關鍵還是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運作以及執行力。盡管對此政策保持樂觀態度,但對于操作層面面臨的問題也不無擔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