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7-0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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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公布該省定價范圍內的低價藥品清單,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此次共計有155個品種納入該省低價藥品清單,其中西藥53個品種,中成藥102個品種。這是中國經濟網記者7日從海南省物價局價格管理處獲悉的。 《通知》規定,低價藥品清單所列劑型的各個規格均應執行低價藥品價格政策。清單所列劑型中涉及按照特定企業或特定情況制定的藥品價格,日均費用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按照低價藥品價格政策執行;不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 《通知》明確對列入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日均費用標準(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內,由生產經營者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及競爭狀況制定具體購銷價格。同時,《通知》要求對列入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確定價格。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清單中低價藥品價格監督檢查和藥品市場實際購銷價格監測,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 記者了解到,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是保障低價藥品生產供應的一項重要措施,將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企業生產供應和醫院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滿足臨床用藥需求。海南省價格主管部門將建立低價藥品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對進入、退出低價藥品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促進醫藥費用總體水平的降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