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03-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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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科技部發布《“十二五”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稱“十二五”期間,結合國民經濟發展重大需求和現有創新載體的發展基礎,選擇具備優勢創新條件和基礎的領域,我國將試點建設15-20個國家重大創新基地。通過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加強創新載體間的協同與集成,同時,通過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有效解決現有創新載體存在的系統封閉、資源分散等問題。 到2020年,在試點建設工作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圍繞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開展布局,建成一批國家重大創新基地。 通過十年左右的持續建設,圍繞國家戰略需求,面向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領域,初步形成國家層面的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布局,引導現有創新載體圍繞創新鏈合理建設、明確定位、有序發展;建立規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探索形成靈活、高效的治理結構、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以重大任務與需求帶動,探索不同部門、不同創新主體的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協作,增強能力,創新機制,集成資源。按照創新成果在基礎研究、技術開發與工程化、產業化等創新鏈不同環節擴散的特點,圍繞關鍵領域和重點產業,在以下五個層面部署建設國家重大創新基地。 建設基礎性、公共性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根據現有基礎,“十二五”期間,將在計量科學、海洋資源、公共安全等領域啟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試點建設工作。 建設面向重點工程的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根據現有基礎,“十二五”期間,將在高速列車、智能電網與特高壓、深海工程等領域啟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試點工作。 建設面向農業的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根據現有基礎,“十二五”期間,將在農業裝備、農業生物育種等領域啟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試點工作。 建設面向新興產業的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根據現有基礎,“十二五”期間,將在新能源汽車、有色金屬新材料、智能制造、光電技術、移動通信、生物醫藥等領域啟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試點工作。 建設面向傳統產業的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根據現有基礎,“十二五”期間,將在鋼鐵冶金、機械制造等領域啟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試點工作。 最后,報告還指出,國家支持國家重大創新基地與世界一流研究機構、大學、學術組織及國際主要研究基金組織建立良好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機制,搭建聯合研發平臺,推進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國際化發展。 鼓勵和推動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發起和組織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把握重大國際科技合作機會,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在提升我國科學研究能力,培養高質量創新人才和團隊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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