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10-1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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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業界稱之為中國醫改“試驗田”的安徽縣級醫院改革進入突擊階段。10月10日,安徽省衛生廳網站正式公示了縣級醫院改革意見,宣布在今年年底前,安徽省74個縣(市、區)的137家縣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將全部進入公立醫院改革快車道,一攬子實施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各項新政。 “安徽基層醫改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希望公立醫院改革再為全國提供借鑒。”9月25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在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會議上表示。 目前,根據國務院醫改辦的部署,全國各地都在開展縣級醫院改革試點。 孫志剛指出:“縣級醫院覆蓋9億多人口,是基層醫療服務體系的‘龍頭’,也是聯接城市大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橋梁和紐帶。要針對縣域的實際,制訂好縣域醫療衛生發展規劃,明確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的分工協作關系,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的合理診療模式。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是‘十二五’期間深化醫改的重點,對鞏固擴大基層醫改成果,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切實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具有重大意義。” 為推動縣級醫院改革,安徽省新出臺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根據意見,安徽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中有關財政投入、價格政策、藥品招標配送等配套文件也將于近日陸續出臺。安徽省為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制定的目標是:力爭到2015年,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患者實際報銷比例達到70%左右。 與此同時,安徽省將在縣級公立醫院中推進管辦分開、政事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行人事分配制度、基本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建設。 改革的時間表是:國家確定的21個縣(市、區)公立醫院改革將在10月先行試點,到今年年底改革將在74個縣(市、區)全面推開。 政府承諾補償到位 取消“以藥補醫”是此次安徽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目標和關鍵環節,而財政補貼政策又是這項改革的關鍵。對此,安徽省定遠縣總醫院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從10月15日起,安徽省定遠縣總醫院的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縣政府明確要求,在10月15日~11月1日期間,嚴格執行政策,加強資金保障,突出抓好“三個同步”,即該縣總醫院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醫保資金支付和財政資金保障與診察費調整同步執行。 為彌補10月15日~11月1日半個月過渡時期縣總醫院減少的藥品收入,縣財政及時預撥了500萬元醫改資金用于保障醫院運行,下一步根據運行測算再將財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對取消藥品加成后應該同步收取的診察費(包括掛號費),由縣總醫院予以減免,11月1日后由醫保資金和財政資金據實支付,予以保障。據測算,僅藥費一項,縣總醫院每年讓利于患者約2000萬元。這既確保了藥品價格降下來、醫院收入不減少、患者負擔不增加,又統籌兼顧了醫院、患者的利益,保證了綜合改革前期啟動和后續推進的平穩運行。 在本輪縣級醫院改革中,安徽省將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3條渠道,改為調整服務收費和增加財政補助兩條渠道。對此,安徽省省委書記張寶順的解釋是,縣級醫院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減少的收入通過收取診察費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補償,其中診察費約占補償額的75%,按一定比例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政府增加的投入由省級財政按照醫院的診療人次予以補助;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同時合理調整護理費、手術費、床位費等價格。 在藥品招標采購方面,統一制定縣級醫院藥品目錄,實行全省統一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相關報道見下文)。 此輪縣級醫院改革,意在分流部分患者“小病在基層”,“大病不出縣”,從而引導病患就醫選擇趨于合理,通過患者分流,分化高端醫院對醫療資源的占用,削弱大醫院醫療份額和處方量的壟斷,為下一步深化高端醫療機構改革做鋪墊。 管辦分開,強化管理責任 在安徽,對于管辦分開的試點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建立醫療集團,建設獨立法人機制等等。 之前安徽的基層醫院在運行“安徽模式”之初,都或多或少地出現回歸大鍋飯、人才流失、醫務工作者積極性不高等問題。對此,孫志剛指出:“堅持公益性,并不是要回到計劃經濟時期。而是要鼓勵地方探索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醫保既是公立醫院費用支出的一個重要補償渠道,又可以對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起到引導和制約作用。需要強調的是,要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的過快上漲,不能以犧牲醫療服務質量為代價。因為控制費用而造成醫院推諉病人、服務質量下降是不符合改革初衷的。因此,在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時,必須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規范診療行為,確保醫療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對于縣級醫院的改革,安徽省將采取更加具有創新意識的新機制。在管理體制上,安徽將建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任主任的醫管會作為決策機構,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相對獨立的醫管辦,承擔醫管會日常工作;縣級醫院執行醫管會的決策,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機構設置、副職推薦、中層聘任、收入分配、預算執行等管理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縣級醫院領導職責。”張寶順著重指出。在此框架下,縣級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強化經營管理責任,重大決策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按《意見》規定,醫院床位和人員編制也將進行動態調整,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任、合同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藥品統一網上集中招標采購;推行總額預付和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付費方式,推行優化的臨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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