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6-0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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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34只產品實際上是對中標價格進行下調。據記者了解,調整主要是對按照招標采購流程中標,但中標價格高于廣東省出臺的該品種基層平均采購價幅度超過10%的產品,價格調整至不超過基層平均采購價加價10%的價格。 企業人士認為,相對于部分省份以基層平均采購價作為限價的做法,廣東允許部分認定的品種提高10%更為科學,但對中標價格再次議價存在再商榷的空間。 同時,廣東基藥低價目錄招資格、成本上漲或質量標準提高等因素可以提高限價等措施,讓業內看到了政策回暖的希望! 334產品調整中標價格 按照有關專家的解讀,這334只產品是基于這樣的調整思路:企業產品中標價格高于基層平均中標價,但幅度不超過10%的,按照中標價執行采購;如果企業產品中標價格高于基層平均中標價格幅度超過10%,則要降到不超過10%的價格。但是,縣及縣以上補充劑型和較高質量層次品種不受此規則限制。 不過記者在隨《通知》附件下發的“需確認基層采購價的品種列表”上看到,列表的334只產品“中標價格”均高于“基層平均采購價”超過10%,甚至有些產品價格超過2倍以上。 《通知》要求企業確認的,就是這些中標價格高于在基層平均采購價的基礎上上浮10%的價格的產品,如果企業能夠接受則中標,否則不中標。 廣東某大型制藥集團有關負責人透露,此前發改委曾內部公布了相關產品的基層平均采購價,估計廣東的基層平均采購價則是據發改委平均采購價與安徽、山東、四川和湖北4省本輪中標價的平均價綜合制定出來的。 “實際上,廣東這個政策更多的是起修正作用,可以理解為是對國家認定的品種,在廣東中標價格與基層平均采購價偏離度較大的,進行修正。”另有企業政府事務總監如是評價。 政策回暖尚待驗證 對于344只產品列表里的企業來說,這并不能看作是提價政策。但是從整個基本藥物招標采購的層面,卻能看到可以自我安慰的地方。 據上述廣東藥企負責人介紹,實際上在今年已經實施基藥招標采購的省份中,大部分都是以基層平均采購價作為上限進行藥品招標,從這個角度來看,廣東允許部分產品在基層平均采購價加價10%作為中標價又有其進步之處。 “334只產品都是競價限價品種,我們可以理解為廣東省承認這些藥品比同類產品存在質量或療效上的優勢,但是價格偏離基層中標價過高,所以才要修正。”該負責人說。 廣東本輪基藥招標還有創新之處。根據《2011年廣東省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對低于1.5元的藥品制定出370個品種的低價目錄,其中產品僅招資格,不比價格。 同時,根據招標方案,部分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漲或者質量標準提升的品種給予提價,可以適當突破限價,主要是因成本大幅上漲、藥典處方變化、新GMP改造、質量標準提升等。 有關人士認為,這些措施之下,廣東基藥招標采購的政策思路在悄然發生轉變,過去唯低價是取的思路得到調整,而各省再出現極端的招標政策將是小概率事件,行業政策好轉的跡象已經出現。 不過記者也了解到,基藥招標政策回暖的討論目前已經在業內討論甚歡,但是由于各省2011年的基藥招標采購基本處在收官階段,目前更多的政策調整尚未見到,未來政策走向,或將在國家有進一步明示之后,才能在各地逐一顯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