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4-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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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SFDA)公布第一批對9家生產企業的藥品抽檢結果。
據介紹,第一批檢驗主要針對此前媒體曝光的9家膠囊鉻超標藥品生產企業,共抽驗33個品種42個批次,其中23個批次不合格。根據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藥品檢驗機構檢驗報告,SFDA責成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違法違規企業予以嚴肅處理。 SFDA通報檢驗結果:長春海外制藥集團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丹東市通遠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輝南天宇藥業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蜀中制藥有限公司、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頤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有 的批次產品使用的膠囊鉻含量超過國家藥典限量標準。上述企業未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使用了不符合國家藥典標準的膠囊,產品質量不合格。 SFDA責成企業所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查封上述企業膠囊劑生產場所,責令上述企業立即召回檢驗不合格批次藥品,由所在地食品藥品監 管部門監督銷毀;暫停銷售和使用其所有膠囊劑藥品,待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使用鉻含量超標膠囊生產藥品的企業依法嚴厲查處。 經查實,浙江省新昌縣卓康膠囊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縣華星膠囊廠、浙江新大中山膠囊有限公司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SFDA已責成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法定程序,吊銷上述企業的藥品生產許可證。鑒于紹興地區藥用空心膠囊生產混亂,產品危害涉及多個省份,對當地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負 有責任的人員做出處理。同時,對于涉嫌犯罪的相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追查,查實一個,嚴肅處理一 個。 SFDA發出通知,要求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全面開展藥用明膠和藥用空心膠囊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要求藥用空心膠囊企業嚴格原料把關 和質量檢驗,嚴防工業明膠流入藥用膠囊生產環節;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從有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空心膠囊,嚴防不合格藥用膠囊流入藥品生產企業。食品藥品監管部 門堅決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眾的用藥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