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6-2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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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醫改文件精神和配合省局做好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福建省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結合自身職能,在認真履職的基礎上,加大藥品配送企業監管力度,積極探索和實踐流通領域配送環節監管新方式。 一是嚴格執行《藥品配送企業資質認定及管理辦法》和《藥品配送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采取現場核查的方法,開展藥品經營企業藥品配送資質認定審核工作,做到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是將藥品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每年不少于2次100%的專項監督檢查,確保藥品經營質量,督促企業實施《藥品經營管理規范》良好運行。2010年上半年,結合GSP認證要求和日常監管對全市批發配送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覆蓋率達100%,其中跟蹤整改22家次。 三是突出對配送企業經營活動中“購、銷、存、人”四個重點環節的監管。嚴格實施“賬、票、貨”三者一致,規范藥品配送企業的票據管理,嚴厲打擊“出租出借”、“掛靠經營”、“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是加大國家基本藥物配送過程的監管,將配送企業基本藥物配送是否及時、安全、到位納入藥品電子監管網絡系統,并安排專人配合信息中心完成接口開發、基礎數據匹配、數據傳導等工作,結合市局信用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實現307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電子監管網絡建設的目標。目前已完成受理、審核批發配送企業的電子監管入網登記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