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6-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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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中國藥物濫用監測數據表明,管制越嚴格的藥品,藥物濫用者獲得的程度越低,濫用最多的醫藥制劑是最方便獲得的。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藥品目前又是我國臨床應用較為普遍的藥品,其中一些品種列入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因此,加強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處方藥管理,防止藥品流失和濫用,是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2010年6月2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藥物濫用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指出藥物濫用的危害性及嚴重性。 2009年監測到的濫用藥物涉及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傳統毒品與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新類型毒品與醫用精神藥品)、非列管藥品(處方藥、非處方藥)以及"多組分合并物質"。 傳統毒品 傳統毒品指麻醉藥品海洛因、鴉片、大麻及可卡因。 新類型毒品 新類型毒品包括第一類精神藥品去氧麻黃堿(冰毒)、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搖頭丸),以及含有氯胺酮的"K粉"、含有苯丙胺類物質的"麻古丸"。 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檢測報告顯示,藥物濫用者曾經濫用/使用的醫用麻醉藥品主要有美沙酮口服液、嗎啡/嗎啡控緩釋片、哌替啶(度冷丁)和二氫埃托啡;曾經濫用/使用的醫用精神藥品主要有三唑侖、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侖(舒樂安定)、阿普唑侖(佳靜安定)、曲馬多和丁丙諾非片。 非列管藥品 非列管藥品指未列入國家強制管理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多組分合并物質 "多組分合并物質"濫用監測數據分別來自東北、華北、華中、西北、西南、華南和華東地區,各地區流行濫用的"多組分合并物質"以比較容易獲得的處方藥、非處方藥以及管制級別較低的第二類精神藥品為主。 2009藥物濫用特點 2009國家藥物濫用監測年度報告顯示,海洛因、鴉片、大麻等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的濫用者中,海洛因是主要濫用的物質;苯丙胺類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的濫用者中,去氧麻黃堿(冰毒)是本年度監測報告主要濫用的物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介紹了2009年藥物濫用呈現的特點。 (一)藥物濫用者的年增長比例總體上繼續下降,趨勢減緩,但以苯丙胺類物質為代表的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濫用比例呈較高增長幅度。 (二)在新發生藥物濫用者中,海洛因、鴉片、大麻等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苯丙胺等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國家管制的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三類濫用明顯呈現"一降、一增、一低平"變化趨勢。 (三)在新發生藥物濫用者中,海洛因與去氧麻黃堿("冰毒")是新發生藥物濫用者主要濫用的物質。海洛因與去氧麻黃堿("冰毒")的濫用呈現此消彼長的變化特征。與2005年相比,2009年海洛因濫用比例下降22.5%,去氧麻黃堿"冰毒"濫用比例增長31.4%。 (四)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濫用未出現明顯增長,濫用比例較低。監測數據表明,管制越為嚴格的藥品,藥物濫用者獲得的程度越低。2007年至2009年,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在藥物濫用者中的濫用/使用呈現穩中有降的變化,其中,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濫用/使用比例下降3.5個百分點;非列管藥品的使用比例基本穩定在3.1%~3.3%。但是,根據監測數據,目前藥物濫用者中多藥濫用問題突出,一些未列管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構成"多藥濫用"的主要成分。 通過對2009年藥物濫用監測數據進行分析,我國藥物濫用現狀和流行趨勢的特點是:海洛因濫用流行趨勢進一步得到遏制,苯丙胺類物質濫用流行態勢嚴峻,國家管制的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濫用程度較低,多藥濫用問題較以往復雜、多變,非列管的處方藥及非處方藥的濫用報告增加 藥品濫用監測及風險預警 藥物濫用監測是公共衛生監測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動態觀察藥物濫用的發展趨勢,預測流行的規模,從而估計未來的防治與公共衛生需求。通過對監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反映藥物濫用人群的特點和變化趨勢,提示濫用藥物的變化趨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監管的重點環節和品種,從而為加強監管,防治藥物濫用流行提供決策依據;為開展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提供借鑒,為禁毒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和決策依據。 我國于1992年開始建立藥物濫用監測系統,在食品藥品監管局的領導下,在國家禁毒委員會的支持下,目前已經形成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藥物濫用監測網絡,實現了監測數據的實時、在線直報。藥物濫用監測系統針對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非列管藥品的使用情況設立了藥物濫用風險預警報告,可預防藥品發生流行性濫用。一旦地區監測報告的藥物濫用人群在單位時間內使用的某種醫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非列管藥品的頻率超過風險閾值時,監測系統將發布實時預警信息,提示在監測報告地區存在流行性濫用的風險。 下一步,結合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監管工作需要,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擴大和調整我國藥物濫用監測對象與調查內容,完善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依賴性和藥物濫用潛力的評價方法與濫用風險評估方法,不斷建立健全藥物濫用監測體系與機制,更有針對性地調整監管策略和措施。 不斷加強藥品監管,防止藥品流弊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本著確保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得住,用得上"的原則,不斷完善監管法規體系和制度,提升監管效能。2005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出臺,為科學監管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奠定法制基礎。以此為契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發布了十余個相關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建立了種植生產總量控制、實驗研究須經審批、經營銷售定點管理、臨床使用專用處方、信息網絡實時監控的一整套特藥特管的制度。 同時不斷創新監管手段,有效規范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對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管理,確定37家高風險企業為重點監管企業,向重點監管企業派駐監督員,強化外部監督,實行質量受權人制度,強化企業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對企業日常巡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頻次和檢查工作規范,強化日常監督檢查;根據監管形勢的新要求和監管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及時會同相關部門調整管制品種的范圍、提升管制級別,有效遏制藥物濫用問題;建成全國統一的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強化監管,實現了對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藥品的動態監控,市場秩序得到切實規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