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6-0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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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6月至10月底,以高壓態勢開展集中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第二階段專項行動。 第二階段專項行動將重點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全面檢查基層醫療機構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妝品、消毒產品、未標示文號產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上述產品在包裝、標簽、說明書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藥用療效等行為,以及產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暫停使用。 據悉,監管部門將對檢查中發現的線索進行梳理,集中力量追根溯源。 通知要求,對未標示產品批準文號以及標示虛假、無效批準文號的產品冒充藥品的,一律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假藥依法查處。對假藥涉及的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對查處中發現有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通知還要求,繼續開展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并重點對前一階段整治中發現的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比較嚴重的區域和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檢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