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6-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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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近日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疫苗類生物制品監管工作督導檢查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以強化疫苗全鏈條監管。 督查工作自2010年6月份啟動,目的旨在對各地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部門強化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等各個環節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同時,了解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等各個環節監管工作的實際情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相關問題,研究探討強化疫苗全鏈條監管的相關措施。督查工作將于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 此次工作包括以下六方面要點: (一)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落實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做好疫苗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強化疫苗監管工作計劃制定情況;對轄區內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各個環節強化監管,采取的措施及工作進展情況。 (二)各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強化轄區內疫苗生產、流通的監管,落實企業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相關舉措;推動實施產品質量受權人制度情況;派駐監督員的管理及派駐監督員現場監督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疫苗經營企業的審批及日常監管情況。 (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預防接種工作方案的制定,以及對預防接種等環節的日常監管情況。轄區內預防接種工作的開展,一、二類疫苗供應渠道、數量等情況。 (四)對轄區內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各個環節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 (五)當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部門疫苗監管體制及監管方式,監管工作相互協調和銜接是否存在疏漏和盲點等。 (六)工作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強化疫苗生產、流通及預防接種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措施和相關建議。 通知提出四項工作要求,一是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轄區內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聯合檢查組對重點省份疫苗生產監管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是各省所屬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內所有的具有疫苗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督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聯合檢查組對疫苗經營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三是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對轄區內所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疫苗接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督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聯合檢查組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疫苗接種單位的監管工作進行抽查。 四是督導檢查結束后向被督導省相關部門進行反饋。 通知要求,各檢查組現場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應于二周內將監督檢查報告分別提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和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各檢查組現場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應于二周內將監督檢查報告分別提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和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