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0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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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由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會議同時決定,從2009年到2011年,重點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等五項改革。 初步測算,為保障上述五項改革,3年內各級政府預計投入8500億元。 這五項改革涉及到基本醫療保障、基本藥物、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公共衛生、公立醫院改革,項項改革直擊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看不起病”問題。 充實基本醫療保障 在實施方案中指出,3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積極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醫保。 此外針對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和醫保異地報銷難的問題,實施方案也提到了解決辦法。 農工黨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到,鄉鎮醫生和村醫承擔了大量的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但村醫生存壓力日益加大、隊伍日趨不穩,已經成為影響和制約農村衛生工作科學發展的“瓶頸性”問題。 加大基層醫療機構投入 實施方案指出,3年內中央重點支持2000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一所縣級醫療機構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方案也對充實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出了解決辦法。 “從上世紀90年代初,中央政府啟動了農村‘三項建設’(即:鄉鎮衛生院、縣防疫站和保健所建設),全國的鄉鎮衛生院基本已經建了一遍。但是有些地方的設備以及人員還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祿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切實解決看病貴 在五項措施中,對于造成藥品價格高的多重流通環節進行了改革,初步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 藥品價格由國家制定零售指導價格,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在國家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基本藥物統一采購價格,其中包含配送費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此外,該實施方案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醫保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公立醫院改革今年試點后年推開 公立醫院的改革在目前來講最為復雜。而在實施方案中,對于公立醫院的補充將逐步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推進醫藥分開,探索公立醫療門診藥房改制為零售藥店等醫藥分開的有效途徑。 公立醫院改革2009年開始試點,2011年逐步推開。(馬曉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