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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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況 2011年1月13日,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由原來的“五五攤銷法”變更為“一次轉銷法”,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圍內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必要性 董事會經認真審議,認為公司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本次調整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的會計政策變更,是為了提高會計核算效率,減化報廢報批手續,達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目標。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此項變更屬于對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項采用新的會計政策,不需追溯調整,需在2011年度將截止2010年12月31日“低值易耗品”科目未攤銷余額一次計入當期成本和費用,將使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潤總額減少145.72萬元(此數據未經審計),此金額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及利潤不構成實質性影響。 四、審議程序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一屆監事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全體董事、監事一致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此次會計變更,內容及程序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解釋的規定,變更依據合法客觀,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執行時間和范圍 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圍內執行。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 ||